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1 概述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方式,其目的就是在让群众了解本项目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主要工程内容、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意见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逐步落实到具体的评价工作中,确保本项目生产的先进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06日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并在王家村、东河套村、齐王坡、钱家村、齐王官庄等5个村庄公告栏现场公示;2019年3月26日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2019年3月27日、4月3日在《齐鲁晚报》进行了两次公示,并在2019年3月26日在周围敏感目标及王家村、东河套村、齐王坡、钱家村、齐王官庄等5个村庄公告栏现场公示。第一次公示、第二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群众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的意见。具体公参调查情况详见表1-1。
表1-1 公众参与调查情况表
方式 |
时间 |
活动对象 |
地点 |
主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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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一次公示 |
张贴公告 |
2018.11.06 |
厂区周围居民 |
王家村、东河套村、齐王坡、钱家村、齐王官庄公告栏 |
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网上公示 |
2018.11.06 |
公众 |
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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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公示 |
张贴公告 |
2019.3.26 |
厂区周围公民 |
王家村、东河套村、齐王坡、钱家村、齐王官庄公告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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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示 |
2019.3.26 |
公众 |
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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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公告 |
2019.3.27 2019.4.3 |
公众 |
齐鲁晚报 |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统称《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项目公示内容中介绍了参与办法中的相关事项,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文)的规定,现将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春秋东路166号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77440万元,总占地面积103853平方米,依托现有项目生产车间、办公楼、生活服务设施等,对现有项目的原料、生产工艺进行调整、改造,并新增生产设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其“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春秋东路166号 联系人:李思斯 联系电话:15698094339 |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国际贸易中心办公楼13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254761108 E–mail:1192591168@qq.com |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我公司委托拥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汇总、分析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该项目及我公司的了解,对我公司环保现状的认可。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都采取哪些措施。
6、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E-Mail向建设单位(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6日
2.2 公开方式
2.2.1 网络
根据《办法》要求,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相关信息,本项目2018年11月06日《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评价第一次公示》通过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示内容中介绍了参与办法中要求的相关事项,符合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要求。第一次网上公示情况见图2-1,张贴公告情况见图2-2。
图2-1 第一次网上公示情况
图2-2 第一次张贴公告情况
东河套村
齐王官庄
齐王坡村
钱家村
王家村
在第一次公示期间,无公众以电话、邮箱等方式对本项目提出意见。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根据《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中介绍了参与办法第十条中要求的相关事项,符合《办法》要求。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春秋东路166号
改扩建内容:建设变动情况:现有项目产量不能达到400亿只SMD贴装产品、生产工艺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环保设施不满足环保相关标准新要求,故该公司须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并对现有项目原料、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做适当调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生产车间一变动情况
该车间为一期验收车间,车间内生产的芯片与二极管产品不发生变化,产品产量发生变化,原料、工艺发生变化,设备增加。
2、车间一变动情况
车间东面为二期部分验收,企业二极管产品不变,产品产量发生变化,原料和工艺发生变化,设备增加;西面目前为空厂房(厂区现状详见附图),项目拟新增加二极管生产设备。
3、车间二变动情况
该车间目前为空厂房,项目拟新增加芯片生产设备。
4、三废处理方式发生变化。
现有项目注塑及超声清洗挥发工序配套的排气筒拆除,并新增加排气筒及配套的环保设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qufu.gov.cn/art/2019/3/26/art_24127_1415641.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您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思斯 联系电话:18264797008
邮箱:liss@sdjingdao.com
环境单位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54761108
E-mail:1192591168@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厂址为中心,向外扩2.5km的矩形范围)。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qufu.gov.cn/art/2019/3/26/art_24127_1415641.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采取书面形式(公众意见表)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3.2 公示方式
根据《办法》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一)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三)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鼓励建设单位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及其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发布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信息。”
项目第二次公示完全根据《办法》要求进行。
3.2.1 网络
根据《办法》要求,通过网络平台公开相关信息,本项目2019年3月26日《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评价第二次公示》通过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fu.gov.cn/art/2019/3/26/art_24127_1415641.html)向社会公布,公示内容中介绍了参与办法中要求的相关事项,符合其网站要求。第二次网上公示情况见图3-1。
图3-1 第二次网上公示情况
3.2.2 报纸
项目选用了当地报刊齐鲁晚报于3月27日和1月29日进行公示,符合《办法》中第十一条-(二)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的要求。报刊公示情况见图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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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第二次公示 |
4月3日第二次公示 |
3.2.3 张贴图3-2 第二次当地报刊公示情况
项目方于3月26日在厂址距离最近的王家村、东河套村、齐王坡、钱家村、齐王官庄张贴了告示,符合《办法》中第十一条-(三)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的要求。张贴公告情况见图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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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套村 |
齐王官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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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王坡村 |
钱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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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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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查阅情况图3-3 第二次张贴公告情况
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可通过网络链接(http://www.qufu.gov.cn/art/2019/3/26/art_24127_1415641.html)进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以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查阅,在公示期间,查阅情况。
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06日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并在王家村、东河套村、齐王坡、钱家村、齐王官庄等5个村庄公告栏现场公示,2019年3月26日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2019年3月27日、4月3日在《齐鲁晚报》进行了两次公示,并在2019年3月26日在周围敏感目标及王家村、东河套村、齐王坡、钱家村、齐王官庄等5个村庄公告栏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反对意见和群众举报情况。
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公示期间无公众质疑意见,故无需组织公众座谈会、听证会及专家论证会。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5.1 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项目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反对意见和群众举报情况,发放调查问卷中,所有被调查者都对本项目的建设无意见,故该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
6其他
项目公众意见表、第一次公示、第二次公示、报纸等都材料已经存档备查。
7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办法》要求,在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包含商业秘密。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名称或单位负责人姓名)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0日
8 附件
9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SMD贴装产品改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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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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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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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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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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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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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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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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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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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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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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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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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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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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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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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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